北京异地就医备案的网上办理流程相对简便,主要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微信小程序等渠道进行操作。以下是详细的办理流程和注意事项。
线上办理流程
使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
- 打开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依次点击首页【异地备案】-【异地就医备案申请】按钮,进入异地就医备案页面。
- 选择备案信息,包括“参保地”、“就医地”、“参保险种”及“备案类型”,点击【开始备案】按钮。
- 仔细阅读备案告知书,选中【本人已仔细阅读备案告知书】,点击【我已阅读,开始备案】按钮。
- 填写备案时间、联系人等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备案】按钮。
- 签署并提交承诺书,仔细阅读承诺书相关条款,确认无误后签署姓名,点击【保存并提交】,并再次点击【提交备案】按钮。
- 查看备案结果,备案信息提交后,自动弹出提示页,提示备案是否成功,点击【查看备案记录】按钮,可查询异地就医备案状态。备案成功后,即时生效。
使用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
- 打开微信,搜索“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点击进入。
- 点击“异地就医备案申请”,进入异地就医备案页面。
- 选择备案信息,包括“参保地”、“就医地”、“参保险种”及“备案类型”,点击【开始备案】按钮。
- 仔细阅读备案告知书,选中【本人已仔细阅读备案告知书】,点击【我已阅读,开始备案】按钮。
- 填写备案时间、联系人等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备案】按钮。
- 签署并提交承诺书,仔细阅读承诺书相关条款,确认无误后签署姓名,点击【保存并提交】,并再次点击【提交备案】按钮。
- 查看备案结果,备案信息提交后,自动弹出提示页,提示备案是否成功,点击【查看备案记录】按钮,可查询异地就医备案状态。备案成功后,即时生效。
线下办理流程
提交书面材料
- 提交《北京市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如实登记本人信息。
- 签署《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个人承诺书》。
- 由本人或被委托人到参保区经办机构办理备案。
注意事项
备案有效期
备案时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选定备案有效期限,备案生效日期和备案截止日期以系统登记日期为准。
异地就医结算
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后,参保人员可在就医地所有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享受直接结算服务。如遇特殊原因不能跨省联网结算,可由个人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并按本市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办理手工报销。
京津冀异地就医
自2023年4月1日起,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各统筹区参保人员,在京津冀区域内所有定点医药机构住院、普通门诊就医、购药等,均视同备案,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即可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北京异地就医备案的网上办理流程主要包括使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微信小程序进行申请,填写相关信息并签署承诺书。备案成功后,参保人员可以在就医地享受直接结算服务。对于京津冀地区的参保人员,自2023年4月1日起,无需额外办理备案手续即可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北京异地就医备案网上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根据北京市医保局最新政策,北京异地就医备案线上办理无需提交任何材料,参保人可直接通过官方平台完成备案。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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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平台
通过“北京市政务服务网”或“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进入备案入口。 -
选择备案类型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参保地”“就医地”“参保险种”及“备案类型”(长期居住或临时外出就医)。 -
填写信息并承诺
填报备案时间、联系人信息后,在线签署《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个人承诺书》即可提交申请。 -
即时生效
备案提交后即时生效,无需等待审核,可在就医地直接使用医保结算。
特殊情况说明:
若需线下办理(如转外就医),则需携带《北京市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身份证/社保卡及《个人承诺书》到参保区经办机构办理。但线上渠道已覆盖绝大多数场景,建议优先选择无材料线上办理。
北京异地就医备案成功后,如何查看备案状态?
北京异地就医备案成功后,可通过以下方式查看备案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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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
登录APP后,依次点击首页【异地备案】-【备案记录】,选择【自助开通】即可查看备案状态和详情信息。若备案成功,页面会显示“备案成功”及生效时间。 -
微信小程序“国家异地就医备案”查询
进入小程序后,点击右下角【备案记录】,选择对应备案记录即可查看状态。 -
京通小程序查询(北京参保人适用)
在微信或支付宝搜索“京通”小程序,进入【医保服务】-【居民异地就医备案信息查询】,选择日期范围即可查询备案记录。 -
其他官方渠道
还可通过“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或参保区医保经办机构窗口查询。
提示:备案成功后即时生效,查询时若显示“已开通”即表示备案正常可用。若需修改或终止备案,需通过原渠道操作。
北京异地就医备案后,医保报销比例和范围有何变化?
根据北京医保政策,异地就医备案后医保报销比例和范围如下:
一、报销比例变化
-
门诊费用
-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70%
- 其他定点医疗机构:
- 医疗费用不满1000元部分:35%
- 1000元(含)至5000元部分:45%
- 5000元(含)至10000元部分:55%
- 10000元以上部分:65%
- 职工医保异地就医门诊费用:
- 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88%
- 3000-5000元:90%
- 5000-10000元:92%
- 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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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
- 三级医疗机构:
- 不满10000元部分:55%
- 10000元(含)至20000元部分:60%
- 20000元以上部分:65%
- 二级医疗机构:
- 不满10000元部分:65%
- 10000元(含)至20000元部分:70%
- 20000元以上部分:75%
- 一级医疗机构:
- 不满10000元部分:75%
- 10000元(含)至20000元部分:80%
- 20000元以上部分:85%
- 三级医疗机构:
二、报销范围变化
- 适用范围
- 住院费用:床位费、护理费、检查费、治疗费、药品费等合理费用,需符合就医地医保目录和北京报销政策。
- 门诊费用:挂号费、诊疗费、检查费、治疗费、药品费等。
- 急诊费用:与住院类似,可报销挂号费、诊疗费等。
- 门诊慢特病:高血压、糖尿病等病种相关费用可直接结算。
- 医用耗材:符合就医地目录的耗材费用可报销。
三、注意事项
- 报销政策遵循“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原则,即药品和项目按就医地标准,起付线、报销比例等按北京政策执行。
- 备案后需在开通跨省直接结算的定点医院持卡/码就医,否则需垫付后回京手工报销。
建议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具体医院开通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