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 2025 年国补政策主要依据《关于 2025 年加力扩围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实施,以下是部分主要内容:
- 加大设备更新支持力度:将支持范围扩大至电子信息、安全生产、设施农业等领域,重点支持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设备应用。开展存量设备评估诊断,制定分行业、分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建立项目常态化储备机制。
- 全面落实贷款贴息政策:落实设备更新贷款贴息延期扩围要求,对符合条件的贷款本金给予贴息,及时拨付贴息资金。在中央财政贴息基础上,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进行额外贴息。
- 推进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支持符合条件的老旧营运船舶提前报废拆解,支持新建燃油动力(含生物柴油动力)船舶和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按相关标准实施差别化补贴。
- 推进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支持报废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对提前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仅新购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货车分档予以补贴。
- 推进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在原有政策基础上,新增水稻抛秧机、采棉机等多种农机纳入报废补贴范围,新增农机种类报废补贴额按同类农机购置补贴额的 30% 测算。
- 推进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更新车龄 8 年及以上的城市公交车和超出质保期的动力电池,平均每辆车补贴额提高至 8 万元。
- 推进汽车报废更新:将符合条件的国四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纳入可申请报废更新补贴的旧车范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特定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或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 推进汽车置换更新:个人消费者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乘用车并购买乘用车新车的,分档给予一次性补贴支持,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最高不超过 1.5 万元,购买燃油乘用车补贴最高不超过 1.3 万元。
- 推进家电以旧换新:对个人消费者购买 1 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 12 类家电产品,按照最终销售价格的 20% 予以补贴;购买 2 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按照 15% 予以补贴。每人每类可补贴 1 件(空调产品最多可补贴 3 件),每件补贴不超过 2000 元。对购买 8 小类家电的,按照最终销售价格的 15% 予以补贴,每人每类可补贴 1 件,每件补贴不超过 2000 元。
- 实施手机等数码产品购新补贴: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3 类数码产品(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 6000 元),可享受购新补贴,每件补贴比例为最终销售价格的 15%,每件最高不超过 500 元。
- 实施家装产品补贴:补贴品类包括成品家具、定制化家具等七类产品,按照产品销售价格的 15% 比例予以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 1 次,每类补贴不超过 2000 元。
- 实施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对个人消费者交回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电动自行车新车的,给予以旧换新补贴。购买铅酸电池电动自行车新车的,按产品销售价格的 20% 补贴,每辆不超过 500 元;购买锂离子电池电动自行车新车的,按产品销售价格的 10% 补贴,每辆不超过 3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