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保政策规定,个人医保账户余额的提取受到严格限制,仅在特定情况下允许办理支取手续。以下是具体情形及所需材料:
一、允许提取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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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异地就医或境外定居
完成长期异地就医确认手续或退休后境外定居的参保人,可凭相关证明(如居住证、退休证等)申请支取个人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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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死亡后继承
受害人去世后,其合法继承人可凭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办理支取手续。若指定受益人存在,优先支付其费用;无指定受益人则按法定继承顺序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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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前出境定居或归国
退休前在境外定居的参保人,回国后办理减员及停保手续可提取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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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统筹地区转移就业
跨地区流动就业时,若接收地医保机构拒绝接收个人账户余额,可凭转移协议或接收机构要求提供的材料申请支取。
二、禁止提取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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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医疗费用 :仅限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时使用,不可直接提现或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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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未办理转移 :退休后未办理异地转移或减员手续,个人账户余额将随退休待遇一起支付。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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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余额转移 :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随社保关系转移,接收地医保机构不接收时可通过协议转移至新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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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使用余额处理 :年终未使用的余额可结转到下一年度,不会清零。
四、操作建议
若需提取账户余额,请提前联系当地医保经办机构,确认符合提取条件并准备所需材料。不同地区具体规定可能略有差异,建议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