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照顾父母护理假规定如下:
一、护理假天数
- 独生子女:每年累计15天护理假。
- 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7天护理假。
二、工资待遇
护理假期间工资待遇不变,属于带薪假,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拖欠工资。
三、适用条件
- 父母因患病住院且需要二级以上护理;
- 子女需为老年人(即父母)的赡养义务人。
四、其他说明
- 护理假不属于事假,无需抵扣年休假;
- 用人单位应当配合执行护理假政策,若因工作原因无法执行,需按法定标准支付工资报酬。
以上政策依据《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第三十七条及相关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