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北鄂州申请困难补助,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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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低保):
- 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
-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
- 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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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 同样需要持有当地常住户口。
- 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区县当年的农村低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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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救助:
- 针对因突发意外事件、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暂时性生活困难的家庭或个人。
- 救助对象包括急难型救助对象和支出型救助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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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困难帮扶:
- 本人户籍在湖北省内,在省内企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就业的职工;或者虽然户籍不在湖北省内但在省内单位就业的职工。
- 根据困难程度分为深度困难职工、相对困难职工和意外致困职工三类,并有不同的认定标准和救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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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补贴: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具有本市户籍,持有本市颁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残疾军人证》,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针对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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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龄津贴:
- 对于持有本市常住户口且年满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提供不同档次的高龄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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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边缘家庭:
- 这是指那些不符合低保条件,但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但低于低保标准2倍,同时满足其他特定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
具体的申请流程、所需材料及最新的补助金额等信息可能会随着时间而发生变化,因此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的民政部门或者通过官方渠道如“湖北政务服务网”或“鄂汇办”APP获取最新最准确的信息。对于职工困难帮扶,可以通过下载并使用“湖北工会”APP进行在线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