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搜索材料,以下是2025年广西桂林产检补贴的申请路径和相关政策:
1. 申请对象
- 户籍要求:广西户籍(夫妇双方或一方为广西户籍)。
- 孕周要求:怀孕15至20+6周的孕妇。
2. 补助项目
- 产前筛查补助:包括21-三体综合征、18-三体综合征和神经管缺陷的血清生化免疫筛查。
3. 补助标准
- 财政补助:115元/人。
4. 申请方式
- 1.直接减免:符合补助条件的孕妇在筛查机构凭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等有效证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或户主页+本人页)、《广西母子健康手册》进行直接减免。在户籍所在地进行产前筛查的孕妇,由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审核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和《广西孕产妇保健手册》,在补助窗口开具《广西农村孕妇产前筛查补助经费三联单》,可直接减免115元,只需缴纳个人承担的45元
- 2.自费后报销:如果孕妇已自费进行产前筛查,可以携带以下材料在筛查机构领取补助:孕妇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或户主页+本人页)。产前筛查发票。产前筛查报告单。《广西母子健康手册》。在户籍所在地以外进行产前筛查的农村产妇先行自费检查后,凭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和《广西孕产妇保健手册》、收费原始发票以及产前筛查报告单等材料,回到丈夫户籍所在地的县级项目办领取补助经费
5. 申请材料
- 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 《广西母子健康手册》。
- 产前筛查发票(如果已自费)。
- 产前筛查报告单(如果已自费)。
6. 申请地点
- 直接减免:在筛查机构进行。
- 报销:在户籍所在地的县级项目办进行。
7. 咨询电话
- 桂林市临桂区妇幼保健院产科门诊:0773-2350155。
- 桂林市妇幼保健院产科门诊:0773-2863078。
8. 其他注意事项
- 整个孕期只能享受1次补助
- 建议在孕12周左右开始申请
通过以上信息,您可以按照相应的步骤和材料进行产检补贴的申请。如果有更多疑问,可以拨打咨询电话进行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