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的医保制度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以下是关于大病门诊报销上限的详细信息:
- 1.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医保参保人: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居民医保参保人: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8万元
- 2.大病医疗保险:超限补助:对于符合统筹支付范围且超出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的医疗费用,职工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分别给予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的补助大额补助:对于符合统筹支付范围,个人在一个年度内累计超过大病医疗保险起付标准的医疗费用,职工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分别给予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的补助。起付标准为职工15000元,居民18000元
- 3.特定疾病:对于一些特定疾病,如肿瘤、罕见病等,不受门诊统筹报销限额的限制
青岛市职工医保参保人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上限合计为60万元(20万元 + 40万元),居民医保参保人合计为58万元(18万元 + 40万元)。对于特定疾病,报销上限可能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