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医保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是规范医疗机构医保管理、保障基金安全、维护参保权益的重要文件,其核心内容通常包含以下要点:
一、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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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目标
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保障基本、公平公正,实现医保基金动态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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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原则
依法合规、诚信经营,科学规范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与安全。
二、定点医疗机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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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资格
依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具备执业资质的医疗机构可申请成为医保定点,需满足公众健康需求、医保基金收支平衡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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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管理
与医保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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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控制
执行医保支付标准,杜绝不合理医疗行为(如分解住院、冒名住院等),控制药品/自费药占比,将医保考核指标纳入医院整体考核。
三、医保服务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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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管理机制
设立医保管理委员会或专责部门,配备专业人员负责医保政策执行、费用审核、人员培训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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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与用药管理
医生需规范使用电子病历和医保处方,药师需严格审核医保合规性,建立用药合理性评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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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考核
定期对医保服务进行自查、抽查和考核,将指标纳入医院绩效考核体系。
四、医保支付资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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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范围
包括医疗类、药学类、护理类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及医保结算审核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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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认定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通过登记备案、绩效考核等程序确认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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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管理
实施动态管理,对违规行为进行追责,包括罚款、暂停服务资格等。
五、费用报销与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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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规范
确保费用真实性、合规性,及时申报和结算,防范虚报瞒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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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配合
配合医保部门审计,提供财务和医疗记录,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
六、附则
明确政策依据、解释权归属及修订机制,确保管理制度与国家医保政策保持一致。
以上内容综合了国家及地方医保管理的核心要求,具体实施细则可能因地区政策差异而有所调整。医疗机构需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配套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