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医保门诊报销政策,门诊报销上限及相关规则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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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后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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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起付线200元,超过部分按5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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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起付线1300元,70岁以下按70%报销,70岁以上按8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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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医疗机构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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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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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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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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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比例在在职职工基础上提高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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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门诊报销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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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2万元
无论参保人员类型(在职/退休),门诊费用累计超过2万元后,超出部分将不再报销
三、特殊病种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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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报额度 :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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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与普通住院待遇相同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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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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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统一调整后,全省起付线标准为:在职职工200元,退休职工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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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进一步调整:在职职工1000元起付线,退休职工1300元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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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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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川省将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纳入职工医保,起付线统一至1000元,退休人员提高至1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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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本级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2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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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政策综合了门诊共济保障机制与职工医保的报销规则,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