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医保类型、医疗机构等级及参保人群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城镇职工基本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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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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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以上至10000元报销94%,超过10000元至25000元报销90%,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报销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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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以上至10000元报销75%,超过10000元至25000元报销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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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以上至10000元报销65%,超过10000元至25000元报销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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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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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定点医疗机构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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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疗机构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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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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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大型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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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居民医保(新农合/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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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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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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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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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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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门诊 :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20%,其他级别医疗机构依次递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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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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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城乡居民医保起付标准为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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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补助 :年支付限额22.5万元,其中基本医保12.5万元,大额补助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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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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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 :报销比例略高于在职职工(如一级医院97%,二级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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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规定病种 :部分病种有单独的报销比例(如门诊慢性病报销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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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报销限额 :年度累计18万元以下,超出部分按比例补偿
以上比例均依据2024-2025年最新政策整理,具体以沈阳市医疗保障局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