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黑龙江2024年退休方案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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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时间和范围:从2024年1月1日起,为2023年12月31日前已按法规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事业单位退休(含退职,下同)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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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方案和标准
- 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25元。
- 挂钩调整
- 与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1元(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缴费年限按15年计算。
- 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按本人2023年月基本养老金的0.92%增加。
- 适当倾斜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年满70-7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8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
- 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一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5元,二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7元,三类及以上地区每人每月增加9元。
-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低于全省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调整到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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