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3月23日黑龙江官方发布的消息,该省已全面完成退休人员养老金的理顺工作,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调整范围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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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人群
2014年10月之后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其养老金已按新办法计算,无需再理顺补发。
- 2014年9月之前退休的人员,因未缴纳职业年金,养老金仍按老办法预发,但过渡期养老金中已包含职业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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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时间
调整于2025年1月1日正式实施,退休人员从当月开始按新标准全额发放养老金,无需等待补发差额。
二、调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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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
2025年养老金计发基数为每月7570元,较2024年的7010元增长了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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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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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调整 :每人每月增加25元,适用于所有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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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钩调整 :与养老金水平和缴费年限挂钩,公式为:月养老金×0.92%+缴费年限×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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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斜调整 :向高龄退休人员(70-79岁)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倾斜,70-79岁每月多涨20元,80岁以上每月多涨30元,艰苦地区额外增加5-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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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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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养老金 :2025年预计按3%比例调整,与全省平均工资和物价指数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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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年金 :2014年10月后退休人员的新办法养老金中已包含职业年金,无需额外补发。
四、政策意义
此次调整体现了黑龙江省对老年群体生活质量的重视,通过提高养老金计发基数和优化调整机制,进一步保障了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其他省份预计将参考黑龙江的经验,逐步推进养老金计发基数的调整。
以上信息综合自黑龙江人社厅官方及政府工作报告,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