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医保政策,个人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通过“家庭共济”功能实现家庭成员共享使用。以下是具体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一、共享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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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所有家庭成员需为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且需在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完成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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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限制
仅限北京市内参保人员使用,跨省参保人员无法共享。
二、操作流程
1. 在线办理(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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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
登录官网或APP,进入“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关系维护”模块,添加共济对象(如配偶、父母、子女),并设置使用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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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通”小程序
微信/支付宝搜索“京通”,进入“健康服务-医保服务中心-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按步骤绑定家庭成员。
2. 线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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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中心窗口
携带本人及共济对象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材料,办理备案手续。
三、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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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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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个人负担的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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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个人自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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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北京市补充医疗保险(如“北京普惠健康保”)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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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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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使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再按备案顺序使用其他家庭成员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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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资金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等非保障范围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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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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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材料 :身份证、医保卡、户口簿、结婚证或亲属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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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未成年人需提供监护人证明。
五、费用与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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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济费用 :每年需缴纳一定金额(如400元)用于账户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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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度限制 :个人账户资金按年清零,次年重新计算可共享额度。
六、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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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人就医
若家庭成员非本人就医,需提供医疗费用明细及诊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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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就医
跨省就医需按异地就医政策办理,个人账户资金不可直接使用。
通过以上步骤,北京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灵活用于家庭成员的医疗保障需求,进一步减轻医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