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医疗保险制度开始于 1998年 ,具体分为以下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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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7月1日
国家开始实行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覆盖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这是中国医疗保险体系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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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12月14日
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标志着职工医保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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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
职工医保全国绝大多数地区开始缴纳,实行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费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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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 正式启动,覆盖农村居民,由政府补贴和个人共同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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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1日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开始试点,2010年覆盖全国,进一步扩大医疗保障范围。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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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通过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方式,实现风险共担和收入再分配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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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医疗保险(如1952年公费医疗、1951年劳保医疗)仅覆盖特定群体,覆盖范围有限。
以上信息综合了政策文件及权威来源,确保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