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湖北咸宁市生育津贴计算规则如下:
一、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 = 用人单位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 30 × 产假天数
具体说明:
- 工资基数:以女职工生育时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 若单位无法确定上年度平均工资,按享受待遇前6个月用人单位的月平均工资计算。
- 产假天数:
- 顺产:128天;
- 剖腹产:143天;
- 多胞胎生育:每多一孩增加15天。
二、计算示例
假设某女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8000元,生育方式为顺产:
生育津贴 = 8000 ÷ 30 × 128 = 34,133.33元
若为剖腹产:
生育津贴 = 8000 ÷ 30 × 143 = 38,133.33元。
三、其他说明
- 参保条件:
- 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6个月,次月起可享受待遇。
- 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计划生育政策。
- 特殊情况:
- 女职工生育前12个月内工作单位变动的,按加权平均工资计算基数。
- 男职工可享受15天护理假津贴,按配偶生育当月单位平均日工资计算。
四、申领材料
需提供:出院小结、结婚证复印件、单位对公账号等。
以上规则综合自2025年咸宁市生育保险政策及历史执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