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标准如下,综合了2024-2025年最新政策及历史数据:
一、门急诊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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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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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5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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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2001年1月1日后退休):3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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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2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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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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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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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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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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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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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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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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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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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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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 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63万元,超过部分由个人自付
二、住院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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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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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15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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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2001年1月1日后退休):12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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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7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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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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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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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92%(2001年后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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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 最高支付限额为63万元,超过部分由地方附加医疗保险基金报销80%,个人自负20%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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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
- 个人账户用于支付门诊小额费用,年度结余可抵扣后续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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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 参保居民医保人员,重大疾病(如尿毒症、恶性肿瘤)可获大病保险二次报销,具体比例视家庭经济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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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 缴费基数范围7384-36921元,单位缴费8%,个人缴费2%(灵活就业人员10%)。
以上标准适用于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医保年度,后续标准需以社保局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