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保异地使用主要包括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使用医保个人账户直接结算、了解报销政策和取消备案等方面。以下是详细的步骤和相关信息。
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备案流程
- 线上备案: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备案。具体步骤包括选择备案信息、提交备案告知书、填写相关备案材料、签署并提交承诺书,最后查看备案结果。
- 线下备案:参保人员可以在参保区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备案,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北京市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和《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个人承诺书》。
备案生效
备案成功后,即时生效,参保人员可以在备案成功的异地统筹区内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的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等。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使用医保个人账户
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可以在异地备案统筹区开通跨省直接结算相关业务的定点医药机构使用医保个人账户直接结算个人负担部分医药费用。
持卡/码就医
参保人员需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码在定点医院人工窗口取号、结算,实现异地就医的费用直接报销。
异地就医的报销政策
报销范围
- 住院费用:参保人员在外地就医发生的住院费用,可以直接结算、实时报销。
- 门诊费用:普通门诊费用也可以直接结算,但需根据就医地的医保目录和参保地的报销政策执行。
- 门诊特殊病费用:在已开通门诊特殊病直接结算业务的定点医院发生的费用,也可以直接结算。
报销比例和起付线
异地就医的报销比例和起付线执行参保地的政策。例如,北京职工在外地三级医院门诊时,报销比例仍为70%,起付线为1800元。
取消异地就医备案
取消流程
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等线上渠道取消备案,或持相关登记表到参保区经办机构办理取消手续。
北京医保异地使用主要包括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使用医保个人账户直接结算、了解报销政策和取消备案等方面。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办理备案,备案成功后可以在异地直接结算医疗费用,报销政策执行参保地的政策。如有需要,参保人员也可以随时取消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