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保局及相关政策文件,异地医保直接结算政策的执行时间可分为以下阶段:
一、全国统一实施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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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日
《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经办规程》正式实施,标志着全国范围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统一启动。参保人员可通过线上(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等)或线下(参保地经办机构)完成备案,实现全国统一结算。
二、区域调整与优化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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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日
部分城市(如河北)调整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覆盖所有统筹区,参保人员在全国任意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均可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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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日
河北省开始实施省内异地就医按病种付费管理,3月1日扩大至全省,将住院医疗费用纳入按病种付费(DRG/DIP)管理。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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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范围调整 :2024年新政策将非急诊且未转诊的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纳入备案范围,实现异地就医人群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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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升级 :各地医保部门需在2023年底前完成信息系统调整,保障政策顺利实施。
建议参保人员根据自身就医地政策,及时通过官方渠道办理备案手续,以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