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至2006年
交公粮,也称为农业税,是中国对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这一制度始于 1955年 ,并 于2006年 正式取消。在这期间,农民每年需要无偿向国家缴纳粮食,以支援国家建设。交公粮的基本都是农村70后,大多不活跃在网络上,最早的80后交公粮的时间基本上都是在幼儿记忆中,读书和交公粮错开。
交公粮的时间线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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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 :交公粮制度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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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年 :交公粮制度的现代形式正式确立,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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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29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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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月1日 :农业税正式取消,农民不再需要向国家缴纳农业税(公粮)。
这一制度的取消标志着中国农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国家对农业的支持方式从以征收为主转变为以补贴和扶持为主,农民们告别了交公粮的历史使命,迎来了农业生产的新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