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大病医疗二次报销的相关信息如下:
-
新农合二次报销:新农合二次报销是指年底基金结余过多,而对补偿过低的住院患者,采取再补助一部分的报销方法。
-
大病救助:大病救助是针对部分诊疗途径一致,医疗费用一致,病种普遍,家庭负担大的病种,所采取提高报销比例的办法。
-
大病医疗保险二次报销:大病医疗保险二次报销是在第一次报销后的基础上对参保者自付部分进行第二次报销,不过,其费用要超过600元才能进行报销。
-
办理流程:参加新农合的参保人员应先办理新农合报销,再进行办理大病医疗保险的二次报销。未享受新农合待遇的,是不可以享受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待遇的。办理大病医疗保险二次报销的参保人员需要提供参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参合证(卡)原件、新农合补偿结算单、费用清单、出院小结或加盖原件收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医疗机构费用发票,或加盖原件收存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特殊慢性病患者提供慢病证,或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特殊慢性病诊断证明、门诊病历、患者本人或能够提供与患者有关系证明的关系人银行汇款帐号。参保人员提供以上材料后,会经过医保局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得大病医疗保险二次报销的赔偿。
-
二次报销补偿比例:二次报销补偿比例分三档,最低为50%。
请注意,具体政策可能会随时间变化,请以当地最新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