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湖北省直社保可以转移到鄂州社保,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转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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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要求
需在原参保地(湖北省直单位)办理参保或离职手续,且新参保地为鄂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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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险种限制
目前仅支持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转移,其他险种暂不支持跨省转移。
二、转移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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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跨省转移)
- 通过“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官网或支付宝电子社保卡页面提交申请,需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并上传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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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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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地办理 :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原参保地社保局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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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地办理 :在鄂州市社保局提交身份证、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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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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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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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原参保地为武汉市,需先在原参保地注销社保卡,再到鄂州市重新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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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一人一卡”政策下,注销原卡后不可再申领,需办理转移接续后新参保地重新制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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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 必备材料包括身份证、参保凭证、缴费凭证等,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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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效
- 转移申请需在原参保地社保局规定时间内提交,跨省转移一般需15个工作日审核。
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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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转移失败,需联系转出地社保局核查原因(如转出地政策限制、材料不齐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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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期间待遇中断期间不享受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但个人账户储存额可保留。
建议办理前通过鄂州市社保局官网或12333热线确认最新政策,避免遗漏材料或跑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