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10号离职,当月公司是否还交社保取决于具体情况。以下是详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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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层面
-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5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只要员工在职一天,企业都应向其支付劳动报酬并为职工缴纳社保,而且不能出现个人承担企业缴纳费用的情况。所以,从严格的法律角度来说,员工10号离职,公司在当月仍应为其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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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操作层面
- 部分地区规定:一些地区的人社局、税务局等相关部门明确表示,职工离职的当月,与用人单位仍存在劳动关系,企业应为其缴纳在职当月社保费用,否则企业可能面临补缴风险及滞纳金风险。
- 公司内部规定:有些公司可能会有自己的内部规定,例如规定在当月15日之前离职的员工不为其缴纳社保,而在15日之后离职的员工会为其进行社保缴纳。但这种内部规定的法律效力可能存在争议,如果员工对此有异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员工10号离职,从法律层面来说,公司应当为其缴纳当月社保。但具体是否缴纳,还需根据当地政策和公司实际情况而定。如果员工对社保缴纳有疑问或纠纷,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