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医保异地就医的流程如下:
1. 异地就医备案对象
苏州医保异地就医备案对象包括以下几类人员:
-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 4.异地转诊人员:指因患有限于本市医疗技术和设备条件不能诊治的疑难重症疾病,经具有转诊资质的市、县级以上医院诊断需要转往外地医院治疗的人员
- 5.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中,非上述四类人员,未按参保地规定办理转诊手续的其他临时异地就医人员
2. 异地就医备案流程
1.先备案:通过以下渠道办理备案: 线上渠道: 江苏医保云APP/江苏医保云小程序支付宝入口:适用于江苏省内参保人员,可用于申请省内、跨省异地就医备案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适用于跨省异地就医备案 微信公众号:适用于苏州参保人员 线下渠道: 医(社)保经办机构柜面:适用于苏州参保人员 转诊人员:至本市具有转院资质的医疗机构办理转诊手续后,后台将为参保人员办理备案手续
2.选择就医地:选择异地就医的城市为备案地
3.持卡(码)就医:在就医地已开通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医药机构,持省标准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符合规定的医疗保险费用
3. 备案材料
不同类型的异地就医人员需要提供的材料有所不同:
-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异地安置认定材料(“户口本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页)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长期居住认定材料(居住证明)
-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异地工作证明材料(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等任选其一)
- 异地转诊人员: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具有转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证明材料
- 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
4. 待遇标准
- 办理异地备案的参保人员:在参保地和备案地均可享受直接结算服务
- 省内异地就医结算:按照“参保地政策,参保地目录”结算
- 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按照“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目录”结算
- 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在备案地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结付规定的医疗费用,按原规定结付比例的80%结付
5. 注意事项
- 重新备案:异地长期居住(工作、生活)人员以个人承诺方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需满6个月方可申请重新备案
- 门诊慢特病或国谈药待遇: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员,如符合申办门诊慢特病或国谈药待遇,为避免待遇受到影响,请尽快联系参保地医(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 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在异地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支付规定的产前检查和生育等医疗费用请先行垫付,切勿使用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以免影响生育保险相关待遇
6. 常见问题处理
- 异地划卡提示报错:如出现就医故障,不能刷卡结算,请先拍照保存报错图片后反馈参保地、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
- 查询异地联网医药机构信息: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官网”查询
- 联系各地医保经办机构:拨打各地医保服务热线或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查询
希望以上信息能帮助您顺利办理苏州医保异地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