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医保在药店购药的报销政策如下:
一、基本报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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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个人账户余额要求
参保人需满足医保个人账户累计额超过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目前为7778.15元)。个人账户仅限一档参保人使用,二档和三档参保人无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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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类型限制
可报销药品需为医保目录内的药品,包括甲类、乙类药品及部分谈判药品。
二、报销流程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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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药店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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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刷卡结算:参保人持医保卡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时,系统自动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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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部分支付:超过个人账户余额的部分由参保人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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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平台购药报销
通过京东、饿了么、美团等平台购药时,支持绑定医保账户申请医保报销,操作流程与线下类似。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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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报销
异地参保人员可通过深圳“双通道”政策,在指定药店购用医保目录内的谈判药品,费用按医保规定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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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查询
可通过深圳本地宝后台或医保官方APP查询个人账户余额及可用额度。
四、政策调整说明
2023年10月深圳医保新规取消了个人账户在药店购药的非处方药及家庭成员共济使用的门槛,进一步简化了报销流程。外配处方已从“商品名”流转升级为“通用名”,保障患者用药一致性。
以上信息综合了医保政策文件及官方渠道说明,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