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搜索材料和江西省的相关规定,江西省的最新产假政策如下:
- 1.基本产假:女职工正常分娩的,可以享受基本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 2.增加产假:江西省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增加了90天的产假
- 3.难产或剖宫产:如果分娩时遇到难产或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15天产假
- 4.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
- 5.流产产假:对于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女职工,可以享受15天产假;而怀孕超过4个月流产的,可以获得42天产假
- 6.男方护理假:男方可以享受30天的护理假
- 7.育儿假:在子女3周岁以下期间,夫妻双方每年各享受10天的育儿假
江西省的女职工在生育后可以享受总共188天的产假(98天基本产假 + 90天增加产假),并且在特定情况下还可以增加相应的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