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的禁渔期根据不同的水域和季节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具体的禁渔期信息:
春季禁渔期(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 淮河干流:禁止一切捕捞作业(含垂钓),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除外。
- 南漪湖等77处水域:陆续进入2024年度禁渔期管理。
- 太平湖部分水域:禁渔期为3月1号至7月31号,禁渔区为鱼类主要产卵区,面积约3万亩。
秋季禁渔期(8月至10月)
- 具体时间:每年的8月至10月,禁渔期共计90天。
常年禁渔期
- 长江干流(安徽段)及其重要支流: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暂定至2030年12月31日24时实行常年禁捕,期间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
其他禁渔期
- 南漪湖:3月20日至8月28日。
- 大官湖、龙感湖、黄湖(不含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4月1日至9月30日。
- 女山湖、七里湖、花园湖:4月10日至7月9日。
这些禁渔期的设定旨在保护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在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活动,包括捕捞、捕捉、炸鱼、电鱼、毒鱼和其他破坏渔业资源的行为。违反禁渔期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将受到有关部门的依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