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商检费用的计算公式及计费规则如下:
一、基础计算公式
-
按货值比例计算
- 一般按货物申报价值的 0.15%(千分之一点五)收取;
- 部分场景下按货值的 0.008%(万分之八)计算,具体依据出口报关发票显示的货值。
-
多项检验叠加计算
同一批次货物涉及多项检验(如卫生检疫、包装鉴定等),需将各项费用分别计算后累加。
二、特殊情况调整规则
-
危险品/有毒有害品
相关检验费用按标准费用的 2倍 计算。 -
来料加工货物
品质检验费按标准的 70% 收取;若不进行品质检验,则免收该项费用。 -
费用封顶与减免
- 单批检验费超过 5000元 时,超出部分按 80% 计收;
- 货值低于 2000元 的货物,免收品质检验费,仅支付证书工本费。
三、计费单位与批次定义
- 计费单位:以“批次”为计费单位。
- 同一批次条件:相同品名、同一运输工具、同时抵达、同一收/发货人及目的地。
四、其他关联费用(非商检费)
出口报关费用可能涉及以下独立费用(需与商检费区分):
- 清关费:约 150元/票,超项数需加页收费;
- 海关查验费:约 100元/次,含木检费、熏蒸费等;
- 报检费:固定 80元/票。
公式应用示例
假设出口货物申报价值为 50万元,需进行品质检验和包装鉴定:
- 基础商检费:500,000 × 0.15% = 750元;
- 叠加包装鉴定费:假设单项费用 200元,则总费用为 750 + 200 = 950元;
- 若为危险品:总费用为 (750 + 200) × 2 = 1,900元。
(注:实际费用需结合检验机构具体标准及货物特性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