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社保的医疗报销比例如下:
- 门诊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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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选定定点社区服务机构就诊或转诊到本镇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可以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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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到镇定点医院门诊部或定点专科医院门诊就诊,可以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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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到市内三级定点医院门诊就诊,可以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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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到市内医疗机构门诊抢救,可以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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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抢救(发生在选定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时间外),可以报销70%。
- 住院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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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就医(选定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报销比例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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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选定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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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本镇/街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比例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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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镇/街定点医院门诊部或定点专科医院门诊部)报销比例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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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市内三级定点医院门诊部)报销比例为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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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医疗机构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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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选定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时间外,直接到本镇/街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比例为70%。
- 医疗保险补助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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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元以上,不足或等于10万元的,补助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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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以上,不足或等于15万元的,补助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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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元以上,不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所对应基本医疗费用的,补助40%。
- 特定门诊报销比例 :
- 在其病种基本医疗费用限额及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内,可以报销75%。
这些报销比例和补助比例适用于不同的医疗场景和医疗机构等级,具体报销金额还需根据实际医疗费用和医保政策进行计算。建议参保人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