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14个地州市的官方常规排序如下(按行政区划代码及类别分类):
一、地级市(4个)
- 乌鲁木齐市(首府)
- 克拉玛依市
- 吐鲁番市
- 哈密市
二、自治州(5个)
- 昌吉回族自治州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副省级自治州,代管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
三、地区(5个)
- 塔城地区(由伊犁州代管)
- 阿勒泰地区(由伊犁州代管)
- 阿克苏地区
- 喀什地区
- 和田地区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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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层级: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是全国唯一的副省级自治州,直接管辖塔城、阿勒泰地区及11个直属县市。
- 其他地区(如阿克苏、喀什等)为地级行政单位,不设地级市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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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划分:
- 北疆:乌鲁木齐、克拉玛依、昌吉、塔城、阿勒泰等。
- 南疆:喀什、和田、阿克苏、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等。
- 东疆:哈密、吐鲁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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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人口:
- 乌鲁木齐为全疆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喀什则是南疆重要枢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