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居民医保在2024年的门诊报销政策有所更新,具体如下:
对于普通门诊待遇,参保群众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检查、药品、服务等诊疗费用,按规定进行门诊结算报销。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如村卫生室和乡镇卫生院)就诊时,医保目录内的医药门诊费用报销比例可达60%;县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不低于50%;市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不低于40%,每年可报销金额约为300元左右。
针对门诊慢性病待遇,河南省对部分需长期或终身在门诊治疗且医疗费用较高的疾病(例如高血压、糖尿病、慢性肾功能衰竭等)纳入了门诊慢性病管理范围。这类疾病的门诊费用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不低于65%,并且实行定点治疗、限额管理。特别地,“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下,在乡级医疗机构和村级医疗机构就诊时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60%。
为了减轻大病患者的经济负担,河南省还将一些用于治疗癌症、罕见病等重特大疾病的国家谈判药品纳入了“双通道”管理范围。这些特定药品在定点医疗机构与“双通道”药店执行统一的医保支付政策,没有起付线,首自付比例全省统一为20%,报销比例则为80%。
值得注意的是,从2025年起,即在2024年之后,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相关医疗费用也将被纳入居民医保门诊保障范围,并可通过门诊统筹报销50%以上。不过,由于当前时间是2025年3月27日,这意味着上述关于产前检查费用报销的新规已经开始实施。
河南省居民医保在2024年的门诊报销政策涵盖了普通门诊、门诊慢性病以及特定重大疾病用药等多个方面,旨在提高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水平,降低个人医疗支出负担。同时,随着政策的不断调整和完善,未来可能会有更多类型的门诊医疗服务被纳入报销范围之内。如果您需要了解更详细的政策内容或者具体的报销流程,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的医保管理部门或访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获取最新的官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