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河南省城市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政策的相关规定,以下为政策的核心内容和详细解读:
一、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支付范围
- 医保目录内的甲类、乙类药品。
- 准予支付的诊疗项目及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
- 医疗服务设施的相关费用。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
- 限当年使用,下年度不结转、不累计。
报销比例
- 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 县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每次40元,一天内多次就诊只负担一次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分别为:
- 县级:50%。
- 市级:40%。
- 省级三级甲等医院:45%。
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
- 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由学校统一管理,医保经办机构将门诊医疗费统筹基金划拨给学校,包干使用。
二、“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
适用人群
- 高血压患者或糖尿病患者。
支付范围
- 涉及“两病”治疗的药品和诊疗费用。
年度限额及报销比例
- 每月统筹基金限额为40元,年度累计报销额度不重复计算。
- 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 经医生评估后,一次处方量可延长至3个月。
三、门诊慢性病及特定药品医疗保障待遇
门诊慢性病
- 纳入门诊慢性病管理范围的疾病(如糖尿病、高血压、慢性肾功能衰竭等)。
- 支付政策:
- 不设起付标准。
- 报销比例不低于65%。
- 实行定点治疗、限额管理。
- 住院期间不能重复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
门诊特定药品
- 涉及癌症、罕见病等重大疾病的临床必需药品。
- 支付政策:
- 不设起付标准。
- 报销比例按各统筹区特药相关政策执行。
- 特药费用计入基本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参保患者可通过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获取药品。
四、其他注意事项
异地就医政策
- 河南省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实现跨省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率达80%以上。
个人医保账户使用
- 参保人员可使用医保账户余额支付门诊费用,若余额不足,可使用现金支付。
政策适用范围
- 仅限河南省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五、政策来源
- 部分内容参考自。
如需了解更详细的政策内容,建议访问河南省医保局官方网站或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