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和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四川医保卡异地就医流程如下:
一、异地就医备案
- 1.备案人员范围: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参保地以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 2.备案方式:线上备案:使用“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个人网厅进行线上办理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四川医保APP等申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线下备案: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窗口以及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的医保服务窗口办理。
二、异地就医结算政策
1.结算方式: 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在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时,通过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进行费用直接结算,只需支付个人负担的医药费用 手工结算:如果无法直接结算,参保人可以个人全额垫付后回参保地申请手工报销
2.结算政策: 跨省和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实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即异地就医医药费用中哪些能纳入医保报销要根据就医地医保目录来确定,具体基本医保待遇支付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要按照参保地的政策执行 手工报销:实行“参保地目录、参保地政策”。
三、异地就医待遇享受机制
1.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住院就医结算时,执行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医保待遇支付政策。
2.异地转诊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支付比例在参保地规定的本地住院就医支付比例基础上降幅不超过10个百分点。
3.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支付比例降幅不超过20个百分点。
4.无第三方责任外伤费用: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
四、备案有效期及变更
1.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实行“一次备案、长期有效”。
2.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实行“一次备案、半年有效”。
3.备案补办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补办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4.备案变更机制:明确了不同情况下申请变更的条件。
五、注意事项
1.备案时间:如果已入院,备案开始时间务必选择入院时间之前,结束时间则应是在联网结算开始之后。建议不要设置备案结束时间
2.多次就医:一旦备案有效,在同一地点多次就医无需重复备案,但如更换就医地点,则需重新备案
3.报销比例:在免备案地区就医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其报销比例与本地医保是保持一致的;临时外出就医的备案(如异地转诊、急诊抢救等),或者是应备案而未办理,甚至备案地和就医地不同的情况下,会在住院结算时,医保报销比例有可能降低5%
通过以上流程,参保人员可以更方便地进行异地就医,并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