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民保的报销范围和标准如下:
一、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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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内住院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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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韶关市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按比例报销。 - 报销比例分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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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金额≤1万元: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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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累计金额≤3万元: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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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元<累计金额≤10万元: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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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金额>10万元: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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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外特定高额药品费用
- 覆盖150万元额度,按80%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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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定病种费用
- 部分产品包含门诊特定病种(如恶性肿瘤、器官移植等)的报销,但需符合合同约定。
二、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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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赔额 :社保内住院医疗费用需扣除2万元免赔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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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付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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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内费用:续保客户85%、新保客户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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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外药品费用:统一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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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限额 :年赔付总限额为150万元。
三、除外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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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症 :合同约定的五种既往症(如高血压、糖尿病等)相关费用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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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目录外费用 :仅限社保目录内费用报销。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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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期限 :通常为1年,需续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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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赔流程 :需提供医保报销凭证、费用明细等材料。
以上信息综合了不同版本的产品条款,具体以投保时签订的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