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人员在上海看病报销的比例会因个人参保类型、是否备案及就医情况等因素而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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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 普通门诊:45 岁及以上在职职工门急诊报销比例为 70%-85%,其中,45 岁以上在职职工,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 85%;在二级医疗机构就诊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 80%;在三级医疗机构就诊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 70%。45 岁以下在职职工,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 70%;在二级医疗机构就诊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 65%;在三级医疗机构就诊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 60%。
- 住院:在职职工按规定在医保定点医院办理住院手续后,起付标准一般为本人当年账户计入资金,超过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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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 普通门诊:一般不支持跨省就医,仅可在参保地使用。但在部分地区,如湖南为例,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等特定情况下可进行门诊报销,但需提前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 住院:居民医保参保人在三级医院住院的,起付标准为 1100 元,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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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人员
- 职工医保: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在上海看病报销比例与上海本地职工医保报销比例相同;临时外出人员报销比例比本地职工医保降低 5% 或 10%。
- 居民医保: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在上海看病报销比例与上海本地居民医保报销比例相同;其他临时外出人员报销比例比本地居民医保降低 10%。
外省人员在上海看病报销比例复杂多样,受多种因素影响。了解这些规定,有助于患者合理规划就医,确保享受应有的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