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1月1日起实施的宜昌职工医保政策,普通门诊统筹的最高支付限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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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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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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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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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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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2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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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2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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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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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三级医疗机构50%、二级65%、一级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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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三级60%、二级75%、一级90%
补充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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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发生门诊费用,上述比例再提高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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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费用与住院费用分开计算,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2万元,超过部分进入大额医疗保险报销范围(35万元封顶)。
以上信息综合自宜昌市人民政府及医保中心发布的官方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