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慢病申请流程如下:
一、准备材料
- 1.身份证明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或居住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 2.医保相关材料:医保卡原件和复印件
- 3.医疗证明材料:慢性病诊断证明治疗该疾病的门诊病历(两年或近一段时间)因该疾病两年内的住院记录出院病历中的相关资料复印件近期相关检查报告。
二、申请流程
1.填写申请表: 填写《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病申请表》 如果是职工,可以向单位医保负责人要申请表;如果是居民医保,可以向居委会要;如果是新农合,可以到定点医疗机构要表
2.提交申请材料: 将填好的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递交给医保局窗口或指定的认定医院
3.医院初审: 患者携带申请材料到具备申报审核条件的医院进行初审。医院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进行盖章、登记备案
4.医保中心复审: 医院将初审合格的材料转交给参保地的医保中心进行复审。审核结果将由医保中心通知申请人
三、认定流程(以哈尔滨市第六医院为例)
1.初审: 参保人员携带申请材料到门诊医保窗口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领取申请表。
2.专家审核: 患者携带认定材料到专家诊室进行专家审核,合格后专家填写认定表。
3.信息录入: 审核合格的患者携带认定材料回到医保慢病窗口进行信息录入,领取回执单。窗口工作人员告知待遇生效时间及使用方式。
四、注意事项
1.异地就医备案: 在异地购药前,患者需在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2.选择定点药店: 患者应选择与医保部门签订了服务协议的定点药店进行购药
3.保留购药凭证: 购药后,患者应妥善保存购药凭证,包括发票、处方等,这些凭证是后续报销的重要依据
4.申请报销: 完成购药后,患者需将购药凭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提交给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报销申请
五、待遇享受
1.待遇生效时间: 自体检通过的下个月开始享受待遇
2.购药流程: 患者到医院开处方,然后持处方和医保卡到药店购药或在医院门诊就医,在医院或药店终端直接报销,只需交纳自己应该承担的部分
六、补充说明
- 申报方式:由原来单位统一申报调整为本人到指定认定医院申报。申报人员可以电话申报或现场申报
- 体检频次:每月安排一次体检,具体体检时间由指定认定医院安排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问题,建议直接咨询当地医保局或相关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