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成都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根据不同情况有所区别,具体如下:
- 门诊报销比例:支付比例为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和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50%,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60%,退休人员在上述相应支付比例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定点零售药店60%,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70%)。
- 住院报销比例:一级医院为92%,二级医院为90%,三级医院为85%,乡镇卫生院为95%。在此基础上,年满50周岁的增加2%,年满60周岁的增加4%,年满70周岁的增加6%,年满80周岁的增加8%,年满90周岁的增加10%。
- 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报销比例:一个自然年度内,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为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累计不超过40万。1万元以下剩余部分,报销比例77%;1万元-3万元剩余部分,报销比例80%;3万元-5万元剩余部分,报销比例85%;5万元以上剩余部分,报销比例90%。
以上就是成都职工医保报销比例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