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衡水市发布的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结合最新政策调整,具体规定如下:
一、禁放范围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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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禁放区域
县城内全年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其他地区需参照当地具体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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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时段调整
根据最新通告, 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七 (正月初七为春节后上班首日)以及 正月初五、十五每天7时至22时 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余时间仍禁止燃放。
二、严格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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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制度
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需取得相关许可证,未经许可一律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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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非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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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非法生产、无证售卖、储存和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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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将房屋、车库等场所租借给他人用于非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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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处罚力度
违规燃放者将面临100-500元罚款,若构成治安管理违法行为,将依法给予处罚。
- 举报非法行为可获300-20000元奖励。
三、社会监督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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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举报
公众可通过110或当地公安部门电话举报非法活动,公安机关将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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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宣传与上交要求
村委会需通知已购买烟花爆竹的居民主动上交,对销售、运输、购买者将依法处罚。
四、政策效果与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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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禁放措施,衡水市空气质量较去年显著改善,为市民营造了更宁静、安全的节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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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呼吁市民遵守规定,共同维护公共安全和生态平衡。
以上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建议市民提前了解当地最新通告,共同遵守烟花爆竹管理新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