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
河北省参保人员在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住院、门诊费用直接结算的京津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看病就医, 不再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自2023年4月1日起,京津冀各统筹区参保人员在京津冀区域内所有定点医药机构住院、普通门诊就医、购药等,也均视同备案,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即可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因此,如果您是河北省的参保人员,现在可以享受到以下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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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备案 :前往北京就医时,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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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 :可以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医疗费用。
这些政策旨在简化参保人员的就医流程,提高就医便利性,确保参保人员在北京就医时能够与当地居民享受同等的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