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养老保险的缴纳起始年份为 1986年 ,具体背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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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时间依据
根据唐山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的信息,唐山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工作于 2014年11月10日前 启动,要求参保人员在此前完成当年养老保险费及代理费的缴纳。虽然这一信息是针对灵活就业人员的专项政策,但它印证了1986年作为养老保险制度起始年份的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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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范围内的时间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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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 :中国开始实行 合同工养老保险 ,这是养老保险制度的早期探索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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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 :国家推出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但账户建立始于 1995年6月 (国发6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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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 :河北省全面推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1992年12月31日前的连续工龄可视为 视同缴费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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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关说明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于 2011年7月1日 在河北省全面实施,与职工养老保险形成补充。
综上,唐山市养老保险体系的基础部分(合同工养老保险)始于1986年,而职工养老保险的账户建立则晚至1995年。灵活就业人员参保需参考当地最新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