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底、最高限价和最低限价是招投标中三个不同的价格概念,具体区别如下:
一、标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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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标底是招标人根据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编制的预期合理价格,用于评标时与投标报价对比。
"标底是招标人内部测算的预期合理价格,曾用于评标比对"(GB50500-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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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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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开性 :需严格保密,开标前不得向投标人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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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性 :仅作为评标参考,不直接决定中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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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性 :现行的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24)已废止对标底的强制要求,多数项目采用招标控制价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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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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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最高限价是招标人设定的投标报价上限,投标报价不得超过该价格,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招标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编制的,限定投标人投标报价的最高价格"(GB/T50500-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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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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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性 :需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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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约束性 :投标报价超过即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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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价基础 :现行规范要求采用清单计价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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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最低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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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
招标人不得设定最低投标限价,但投标人可以自主报价,甚至低于成本价。
"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不等于投标人可以以低于成本价投标"(31-40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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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对比
早期招投标中曾使用过最低限价,但现规范已废止该条款,改为以最高限价为核心控制。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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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底 :非公开、参考性价格,现多用于评标对比(部分项目已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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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公开、法律约束性价格,超过即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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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限价 :现行规范禁止设定,但可自主报价。
注意 :不同地区或项目类型可能存在差异,实际操作中需以招标文件和最新规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