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和深圳的社保是可以合并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遵循特定的流程。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时,其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可以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合并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这意味着无论在哪个地方缴纳的社保,只要符合规定,都可以进行合并计算。
对于从长沙社保转移到深圳社保的情况,首先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 没有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依法在现参保地参加养老保险(非临时账户,以长沙为例,即在长沙首次参保时男性未满50周岁、女性未满40周岁);
- 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待遇领取地确定为现参保地的。
还需要考虑年龄限制。对于广东省外户籍的女性,如果超过40岁;男性,如果超过50岁,不建议将社保转入深圳,因为可能无法满足在深圳办理退休的条件。
合并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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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出具参保凭证:参保人员需要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去当地社保机构申请出具参保凭证。这一步骤是跨省社保转移的第一步,也是关键步骤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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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社保关系转移申请:在新单位就职后,由新单位按照规定办理社保关系并办理缴费。然后向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社保关系转移申请,申请时需出具原来的参保凭证,并填写转续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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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社保工作机构进行审核:新社保工作机构会对转续申请表进行审核,确认是否符合转续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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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审核通过后,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会与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对接,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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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参保人员: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会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特别提醒
需要注意的是,在处理社保合并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特殊情况。例如,罗翔案例中提到的重复缴费问题,当参保人在两地以上同时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或重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时,应按照“先转后清”的原则,由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按规定清理。
对于那些已经在不同省份分别建立了社保账户的人来说,应当尽早咨询当地的社保局,了解具体的政策要求,并开始准备相关的转移手续。特别是对于接近退休年龄的人群,更应该提前规划,确保所有社保记录能够顺利合并,以便享受应有的养老金待遇。
虽然湖南和深圳的社保可以合并,但是这一过程涉及多个环节和详细的准备工作。为了保证整个过程顺利进行,建议提前咨询相关部门,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文件和信息。这样不仅能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还能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