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社保可以转回老家。
根据国办发(2009)66号文件精神,只要在没有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前,都是可以自由地在中国境内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接的。具体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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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转移:
- 如果您的老家属于广东省内,由于现在广东省的养老保险已经实现了省级统筹,只要是在广东省内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的,在退休之前最后一年在哪个城市缴纳的养老保险,就在该地办理退休。在该地办理退休之前,由社保部门根据信息记载的缴费记录,将在其他城市的缴费年限转移归集到退休地合并计算缴费年限,办理退休手续并计算基本养老金。
- 如果您的老家是广东省以外的地方,且在老家继续上班工作的,可由上班的用人单位为您开设临时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账户,待实际缴费以后,可由单位出面将在深圳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转入在老家的新单位;如果回老家以后没有工作单位,可以个人身份在老家开设临时账户,待实际缴费以后,也可以将在深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入老家,累计计算缴费年限,在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5年,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以后,就可以在老家办理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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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转移:
- 如果您的老家是广东省以外的地方,在老家继续上班工作的,可由上班的用人单位为您开设临时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账户,待实际缴费以后,可由单位出面将在深圳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转入在老家的新单位;如果回老家以后没有工作单位,可以个人身份在老家开设临时账户,待实际缴费以后,也可以将在深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入老家,累计计算缴费年限,在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5年,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以后,就可以在老家办理退休。
需要注意的是,男性超过50周岁,女性超过40周岁,不能在非户籍地建立新的社保账户,这种情况如果要在老家继续缴纳养老保险,只能办理临时账户缴费,只有在今后符合法定的退休条件之时,确定了退休地之后,才能办理转移和归集,累计计算缴费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