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账户
根据浙江省生育津贴的发放规定,生育津贴的发放方式如下:
- 发放对象与责任主体
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统一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经核准后由医保部门将津贴支付至用人单位账户。
- 发放方式
-
直接支付至单位账户 :津贴直接划入用人单位的银行账户,由单位负责后续发放给职工。
-
单位清算后发放 :部分情况下,医保部门会将津贴拨付至单位账户,由单位进行清算后与产假工资合并发放。
- 与工资的关系
-
生育津贴与产假期间工资合并计算,实行“生育津贴与工资不重复发放”原则。
-
若单位发放的工资低于生育津贴,不足部分需由单位用实有资金补足。
- 特殊情况处理
-
直接发放至个人 :若当地政策允许(如浙江部分地区通过智慧平台直接推送给个人),则可能直接发放至职工个人账户。
-
争议解决 :若单位拒绝转交津贴,职工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综上, 浙江省生育津贴通常发放至单位账户,由单位负责后续发放给职工 ,但具体操作可能因地区政策差异略有不同。建议参保职工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认具体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