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陪护人员的管理规定因医院级别、科室类型及地区政策差异较大,以下是综合整理的最新规定要点:
一、基本准入条件
- 健康要求
需无肺结核、流感等传染病,部分医院要求提供近期体检报告。
- 体力与技能
体力良好,能完成协助翻身、拍背、进食等基础护理;掌握心肺复苏等应急处理技能。
- 职业素养
责任心强,具备耐心、细心,尊重患者隐私,与医护人员保持良好沟通。
二、探视与陪护制度
- 探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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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病房:11:00-13:00、16:00-18:00(部分医院为15:00-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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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症医学科等特殊科室:电话或视频探视,需提前申请。
- 探视人数
每床限1名家属,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增加1人。
- 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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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在病区内吸烟、喧哗、使用明火;保持病房整洁安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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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龄前儿童、传染病患者禁止探视。
三、其他管理要求
- 证件与资质
需提供身份证等有效证件,部分岗位需职业资格证书。
- 物品管理
严禁携带私人物品进入病区,贵重物品自行保管。
- 应急响应
熟悉突发状况处理流程,如患者晕倒、呼吸急促等,能及时呼叫医护人员并协助急救。
- 疫情防控
疫情期间需佩戴口罩、勤洗手,配合体温检测,提供健康码和核酸检测报告。
四、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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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院规者将停止陪护并联系保卫科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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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离院或擅自翻阅病历者,将办理自动出院或纪律处分。
以上规定以三级甲等医院为例,二级及以下医院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建议患者及家属提前咨询具体医院,遵守相关规定以保障医疗秩序和患者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