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要求如下:
一、基本缴费年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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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满15年
参保人需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方可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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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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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时年龄不足15年 :若参保时年龄距60周岁不足15年,需逐年缴费,也可补缴至满15年,但累计缴费年限不得超过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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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时年龄超过15年 :需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可按年缴费或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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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群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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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满60周岁未参保
若试点实施时已满60周岁且未领取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无需缴费,可直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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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龄人员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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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59周岁 :试点时年龄超过15年但未满60周岁的人员,可选择不补缴15年,但需按现行缴费档次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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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以上 :超龄人员可按现行缴费档次一次性补缴,补缴年限不低于15年,且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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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缴费档次与待遇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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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档次影响 :缴费档次越高、缴费时间越长,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均会相应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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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计算公式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个人账户储存额)÷139;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139。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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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领取养老金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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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方式 :可通过税务微信公众号等渠道缴费。
以上政策综合了不同试点阶段的调整,建议参保人根据自身年龄和户籍地政策,选择最适合的缴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