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医保的钱可以在异地使用,但需要办理一些手续。以下是详细说明:
1. 异地就医备案
根据国家医保局的规定,跨省异地长期居住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的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可以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 线下办理:前往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 电话办理:拨打全国人社电话12333进行备案。
- 线上办理: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进行备案
2.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备案成功后,参保人可以在异地就医时直接结算医疗费用,无需先垫付再回参保地报销。具体流程如下:
- 1.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在备案时,不需要指定具体的医院,只需要指定就医的城市,就可以在该城市所有的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相关费用
- 2.就医时出示凭证:在就医时,出示医保码或社会保障卡等有效凭证,在费用结算时可以直接报销
3. 报销待遇
异地就医结算遵循“就医地目录,参保地待遇”的原则:
- 就医地目录:异地就医执行就医地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目录。
- 参保地待遇: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参保地政策
4. 特殊情况
- 来不及备案:如果就医时来不及办理备案,可以在出院自费结算后再按规定补办备案手续,也可以按参保地规定办理医保手工报销
- 门诊慢特病:目前,全国所有医保统筹地区作为就医地均能提供10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医保直接结算服务
5. 注意事项
- 备案类型: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备案类型,如跨省异地长期居住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
- 查询服务: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的开通情况及支持病种
医保异地使用是可行的,但需要提前办理备案手续,并在就医时选择定点医疗机构,以确保能够享受直接结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