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德州医保缴纳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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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缴费期:在集中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缴纳个人缴费部分费用,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期限为缴费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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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参保:母亲未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新生儿必须在出生6个月内办理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手续并缴费,即可自出生之日起享受本年度内的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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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规定:除新生儿及另有规定的情况以外,对其他少数在集中缴费期内未能及时缴费的居民,允许补缴,补缴标准为当年度个人缴费和各级政府补助标准之和,享受医保待遇时间为补缴费用之日起30日后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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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个账共济缴费:德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将本人医保个人账户绑定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配偶父母)后,使用本人医保个人账户结余资金为绑定的家庭成员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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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德州市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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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方式:可以通过“德州医保”和“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进行线上缴费。
请注意,具体的缴费要求可能会随着政策的变化而更新,建议关注当地医保部门发布的最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