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病种的新农合报销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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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比例:
-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报销比例为25%。
- 乡镇卫生院门诊:报销比例为40%。
- 县级医院门诊:报销比例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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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
- 乡镇卫生院住院:0-300元的报销比例为40%,300元以上的报销比例为55%。
- 县级医院住院:0-300元的报销比例为30%,300元以上的报销比例为40%。
- 县外医院住院:0-20000元的报销比例为20%,20000元以上的报销比例为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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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慢性病报销
新农合还针对一些特定的慢性病提供了额外的报销政策。这些特定慢性病包括II期以上高血压病、心脏病合并心功能不全、饮食控制无效的糖尿病、肝硬化失代偿期、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慢性支气管炎、精神病维持治疗期、慢性肾功能衰竭的血液透析、腹膜透析、器官移植的抗排斥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等。这些病种的患者在村级直接报销点可以获得报销。
以上就是特殊病种新农合报销的大致比例。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报销比例可能会根据不同地区的规定有所差异。因此,为了获得更准确的报销比例信息,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的医疗机构或新农合管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