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退休职工住院报销比例如下:
- 首次住院起付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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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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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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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600元
- 1个年度内从第2次住院开始 :
- 每次住院起付标准降低200元。
- 中医医疗机构住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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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降低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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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提高5%,最高95%。
- 恶性肿瘤患者住院治疗 :
- 每年只收取一次起付标准。
- 精神疾病患者住院治疗 :
- 取消起付标准。
- 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封顶线 :
- 10万元(含)。
- 基本医疗保险加大病保险报销封顶线 :
- 45万元。
- 大病保险部分报销比例 :
- 90%。
- 转诊转院和异地急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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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在我市三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的基础上降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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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在我市同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基础上降低5%。
- 普通门诊 :
- 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自然年度内支付限额为4500元。
- 住院使用中药饮片、中医诊疗技术和经批准的治疗性中药制剂 :
- 医保基金支付比例提高10%。
- 住院使用纯中医疗法 :
- 在职参保职工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90%,退休人员在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90%、在基层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95%。
这些规定综合起来,为济宁退休职工提供了较为全面的住院医疗保障,涵盖了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封顶线以及特定情况下的优惠政策。建议退休职工在住院期间,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优惠,以减轻个人经济负担。